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以来,政策对农机行业的影响不言而喻。调查显示,目前农机企业只关注市场是行不通的,必须以“补贴政策+市场需求”作为发展的双重定位。
不少企业甚至将补贴政策作为重中之重,设立专门的补贴部门,聘请专业的补贴专家关注补贴动向,研究补贴政策,申报并落实补贴,可见补贴政策的影响力。其中,补贴分类政策最为受关注,是引导企业生产和行业发展的指挥棒和风向标。
研究政策、调整政策是可以理解的,但一些农机企业却出现了钻补贴政策的现象。
一方面,通过研究补贴分类分级政策,利用政策漏洞刷边缘,以补贴分级政策为研究目标进行“逆向设计”,对市场上的农机产品进行改造,生产高补贴比例的农机产品。另一方面,他们努力通过修改销售价格的方式申报补贴,并通过虚假发票的补贴审核。
与同类产品相比,此类产品成本低、性能差,没有补贴根本没有生命力。这类产品源于补贴,为补贴而生,因此被称为“补贴机”。
“补贴机”的本质是产品的实际补贴比例异常高,违规问题是虚开发票。随着补贴制度的不断规范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补贴、欺诈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渐减少。
补贴比例异常高四轮拖拉机配件,从小到大(大马拉小车、小机器、大标签)、伪劣产品、变种产品是目前影响政策落实的典型违规行为,是最当前补贴违规问题突出、普遍存在。也是自实施以来一直伴随着固定补贴政策的慢性病。由于其复杂性和艰巨性,逐渐成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最大的管理和技术风险。
这一现象大大降低了补贴资金的执行效果,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是时候抓紧整顿,抓好重大作业了。
过去几年,补贴率高、问题多的产品包括茶叶空气分离器、果蔬烘干机、滴灌设备等。近两年拖拉机、打包机、青饲料收割机、植保机械等问题较多。今年,安徽处理了两起违规追缴资金案件,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这四种产品为国家通用类,每年补贴资金使用60%左右。他们是当前社会最关心、影响和危害最大、亟待解决的问题。它们也是最难调整和优化的。
今年,补贴部门还对这四种产品的补贴分类进行了广泛研究。各省发放的补贴金额都是针对这四款产品的“待发放”,体现了相关部门努力寻找漏洞,主动纠偏。政策调整的决心和力量,以及谨慎和敬畏。调整和优化补贴分级参数,应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产品的功能原理。
拖拉机补贴问题及分级建议
拖拉机补贴问题主要针对58.8kW(80hp)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主要特点是“大马拉小车”,如58.8kW(80hp)拖拉机将采用36.8kW(50hp)甚至更小的动力拖拉机的标准底盘。这也是近两年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农机用户等整个农机系统最关心的问题。
大型马拉小车的主要问题是可靠性差、扭矩储备率不足、牵引力不足。实际补贴比例较高,一般在60%左右。
这一现象主要始于2016年,2017年至2018年呈现全面爆发,大小企业齐头并进,电力上行虚假延迟问题日益突出。2019年,随着补贴监管升级,山东、山西等省大幅减少补贴金额,此类问题暂时得到遏制。
笔者提出以下补贴分类建议。
一是优化可靠性评估标准。据调查,用现场试验的方法来评估2×750h的可靠性是不现实的。如果按照国标方法做的话,成本至少要50万元,时间至少要4个月,而且各地都没有足够的试验地。今年以来,补贴鉴定部门对可靠性报告数据虚假问题进行了严查,导致检测机构出现不敢承担可靠性任务的局面。
建议改用台架试验法作为可靠性评估的测量依据,以减少对劳动力和土地的依赖。240h(10d)的时间考核基本可以反映机器的可靠性。这更可行,更实用。
1. 选项 1
分级等级按照“功率+驾驶模式+最低使用质量”的标准分为三个基本参数。进入某一等级,三者必须同时满足该等级的归档参数要求。这很简单,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效。
在:
最小使用质量(kg)=功率(hp)×系数(结构比质量)
功率<100hp(两轮驱动),系数:27
功率<100hp(四驱),系数:28
100hp≤功率<200hp,系数:30
功率≥200hp,系数:32
2. 选项 2
采用“功率+驱动方式+牵引力”的分级方法,其中牵引力=功率×固定系数。申报补贴时,以三者的成绩作为补贴等级。
之所以这样操作,是因为牵引力作为拖拉机非常重要的性能指标,更能充分体现整机性能。在企业确定之前,真的很难体现产品的真实性能,牵引力应该是一定配重状态下的最大牵引力。根据牵引力与功率相称的原则,只有加强对牵引力的考核或分级,才能控制大马拉小车现象。
今后可考虑采用《拖拉机技术水平评价方法》(NY/T 3207-2018)中的评分法作为区分产品先进水平的分类依据。采用动力换挡、动力换向和CVT技术可以提高补贴档次。
打包机补贴问题及分级建议
打包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小圆打包机上,主要特点是“大口小肚子”。
目前采用拾取宽度作为分箱参数。在对作业速度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一些打包机企业可能还会出现浑水摸鱼的现象。拾音宽度很宽,但压缩腔结构小,造成“大嘴巴”。,小肚子“难”“消化”的情况。例如,为提高生产力而常规配备1.2m拾取器的打包机配备了2.2m拾取器。方形秸秆打包机的补贴水平和补贴金额相对合理。
打包机的主要问题是小圆打包机补贴比例异常高,成本在25000元左右,每个省补贴金额高达30000-40000元。存在销售价格低于补贴金额的倒挂问题,存在用户免费购买机器的情况。
“大嘴小肚子”产品主要从2017年开始出现,2018年全面爆发,各类打包机企业达280多家。2019年,随着补贴监管升级,初步得到遏制。
笔者提出以下补贴分类建议。
一是提高打包打包机的档次;二是提高自走式打包机的档次;三是提高收割机配套打包机的档次。
四是牵引式圆捆机按“草捆直径(压缩直径)+草捆长度”分类,减少小圆捆机补贴金额。
目前主流的圆捆机包括钢辊大圆捆机、钢辊小圆捆和变径带式圆捆机。主流机型的大小可以作为分类的参考。
圆捆机的种类及相关参数
五、牵引式方形打包机按“打包间大小+打结器数量”分类。打结器的数量主要是为了识别草捆的密度。不同捆包密度的打包机结构差异很大,成本差距更大。目前主要有2绳、3绳、6绳和9绳。
青饲料收割机补贴及分类建议
青饲料收割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自走式盘式割台的结构上,其主要特点是“高、中、低档次混合”。中低档主要没有粮食破碎机构或破碎机构比较简单。这种自走式青草收割机在功能上只是一种自走式割草机,主要有三种情况。
首先是简单的圆盘式青饲料收割机。盘头的结构与国外盘型头的结构不同。产品结构主要由悬挂式生料盘头和自行式机身(底盘)组成。工作宽度为2.6m的机器成本为12万至15万元,补贴金额为12.9万元。
二是青饲料盘头与玉米机机身(底盘)相结合的结构。两个设备相互独立,可以快速拼接在一起。生料进料头也可以悬挂式安装在拖拉机上。通过更换青饲料割台和玉米收获割台,可实现两种功能的收获,配备提升机、玉米筒仓或脱壳机等设备。从补贴金额来看,2.6m以上工作宽度的玉米收获机补贴为4.7万元至7.4万元,而同等工作宽度的青饲料收割机补贴高达12.9万元。
第三种是无盘式(双层割台)自走式青饲料收割机,也可兼作玉米穗和茎秆收割机。无需更改表头即可实现两种操作功能。工作原理是通过切换输送通道,玉米穗进入提升机实现玉米收获,进入切碎机(或切碎机)通道实现青饲料收获。输送机、玉米筒仓和削皮机。工作宽度在2.6m以上的玉米收获机补贴为4.7万元至7.4万元,同等工作宽度的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高达8.6万元至12.9万元。
2015年以来,部分企业将双穗双茎玉米收获机改造为绿色牧草收获机,但仅限于少数企业。2018年这种现象逐渐增多,将挂盘割台嫁接在自走式底盘(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底盘)上。补贴,所以还没有形成普及的趋势。
青饲料收割机的主要问题是补贴比例太高,成本在12万到15万之间,补贴金额高达12.9万元,甚至销售价格低于补贴金额,用户免费购买机器。而且补贴金额远高于同档次的玉米收获机,影响了同类玉米收获机的销售。
其实本质原因不在于它是否是青饲料和玉米机的多功能产品,而是没有区分高端和普通青饲料收割机的问题。所以不管是单机还是多功能,只要能实现青饲料收割,满足大纲的要求,就是青饲料收割机。而且,国家一直鼓励多功能、多功能机器的推广应用。玉米机或多功能机因为有补贴风险而不能打压。
建议调整玉米收割机和青饲料收割机的补贴金额来解决。
对于自走式青饲料收割机,按照“工作宽度+割台类型+谷物破碎功能”进行分类,并增加了谷物破碎功能的分类参数。粮食破碎功能可分为辊式粮食破碎、其他粮食破碎和非粮食破碎三个等级。其中,对辊式粮食破碎装置补贴最高,其他两项依次递减。
非圆盘式、非滚筒破碎装置或非破碎装置的补贴金额,建议参考同等工作幅宽的摘穗(穗和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金额,并且两者应该不会相差太大。大的。
这种分类基于以下三点。
(1) 并非所有青贮收割机都需要进行谷物粉碎,只有玉米全青贮需要进行谷物粉碎。高粱、象草、皇竹草、紫花苜蓿等作物青贮饲料不需要谷物粉碎。谷物粉碎装置是整株青贮饲料收获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结构,直接影响谷物粉碎程度等关键指标,作为补贴分级参数非常重要。
(2)从粮食破碎装置的产品性能看,在同等条件下,对辊破碎装置的破碎率在90%以上,功率要求大,破碎效果好。其他形式如搓衣板式的破碎率只有70%左右。从产品成本来看,一套对辊式粮食破碎机构的成本,国产的在4万到5万元左右,进口的在20万元左右;而捏合板式粮食粉碎机构只要1500元左右。
(三)新版《绿色牧草收割机》推广评价大纲也有相应的技术储备。新增粮食破碎装置破碎度评价指标:每升青贮料的全谷粒数≤4粒,为大牧场收割青贮玉米时的评价指标。谷物粉碎效果与收获时玉米的成熟度特别相关,水分含量低时谷物粉碎效果好。
喷杆式喷雾器(空气喷雾器)补贴问题及分类建议
喷杆式喷雾器(气动喷雾器)问题主要集中在自走式结构上。主要特点: 一是变型产品,由其他机械底盘改装而成,由自走改为自走。二是小机大标准(喷幅小,但配套的引擎很给力)。此外,还存在纯电动喷杆式喷雾机因电机功率低而补贴标准低等问题。
自走式喷杆式喷雾机,部分企业在微耕机、电动三轮车、苗车、拖拉机、工程机械、沙滩车等现有底盘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喷雾机的结构和功能,改造为自走式喷雾机。喷杆式喷雾器。与同类典型产品相比,这些机型结构更简单,成本更低,但也能实现一定的功能。由于补贴金额高于机器成本,很多都是免费赠送给用户或者只花很少的钱。用户购买机器后,拆装其他用途。
主要是因为自走式喷杆机补贴金额高,部分企业将喷杆式喷雾机安装在其他自走式底盘上,然后作为自走式喷杆申请认证、鉴定和补贴。其实应该是车载吊杆。喷雾器(自行式的定义是工作部件和行走机构由带有自己发动机的特殊底盘驱动)。
由于车载风送式喷雾机没有补贴,有的企业在自力式车载风送式喷雾机下方安装了两个轮子,这意味着牵引式风送式喷雾机已通过鉴定备案(牵引类型的定义)。一般由拖拉机的PTO输出提供动力,本身没有动力)。
这一现象始于2015年,部分企业将微耕机改装为自走式喷杆机申报补贴。当时13.2kW(18hp)自走式喷杆机补贴7700元,微耕机补贴金额仅为800元,相差近10倍。从2016年到2017年,这种情况逐渐增多,青州、台州地区呈现出疯狂的趋势。三轮车、可变挂车和盘式挂车的底盘也被改装成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2017年,部分省份逐渐重视此类问题,提高了四轮驱动和四轮转向的分级要求。2018年中央补贴分级政策采用四驱、四轮转向 杆式喷雾器变型问题逐渐得到遏制,但也存在过矫的情况,部分两驱、两轮转向产品被误杀了。
笔者提出以下补贴分类建议。
1. 选项 1
以“药箱容积+喷杆宽度”作为喷杆机的补贴子级参数。取消全轮驱动、四轮转向限制(或提高非四轮驱动四轮转向的档次)。
分为3个等级:药箱容积≥400L,臂长≥10m;药箱容积≥800L,臂长≥18m;药箱容积≥1600L,臂长≥27m。
同时,加强对相关性能参数的考核:
(1)四轮转向必须实现四轮同时转向,前后轮规定相同。
(2)喷杆平行,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落差小于10cm。
(3)药箱及药箱内部必须装有喷射搅拌器;容积大于500L,清洗直径不得大于
(4)药液残留,药箱内药液残留量不得超过1L(水药分离除外)。
(5)喷淋过滤、加水、喷淋系统必须配备小于喷孔直径的3级滤网。
(6) 喷嘴流量,所有配置的喷嘴,单个喷嘴之间的流量误差
这种分类基于以下三点。
(一)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中心南京赛姆认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定义和确认自走式植保机械3C认证产品结构型式的联合公告》重新定义了自走式植保机械机械。对获证产品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自走式定义的自走式植保机械进行名称变更。通过对改装自走植保机械的清洗,补贴分类不需要限制四轮驱动和四轮转向结构。
(2) 不应以机器的驱动类型或发动机功率作为补贴分类依据,而应以喷雾机的技术水平、环保性能、生产效率和喷雾作业质量的发展方向作为补贴分类依据。补贴政策的重点引导方向。,在考虑植保机械设计制造难度和驱动类型的同时,建议优先考虑喷雾机的主要参数,产品先进性和环保性为辅。
(3)臂架的喷洒宽度和药箱的容量是植保机械的主要参数,其大小直接影响喷洒作业的效率。如果发动机功率分档,如果药箱容积和喷幅不限,73.5kW(100hp)发动机配小药箱和小喷杆,没有要求对于整机框架,只需更换发动机即可。但是,如果加大药箱的体积和喷杆的喷幅,原有的机架就无法承受大药箱的大喷杆带来的机器满载质量要求。一旦药箱和喷杆变大,整机结构和运行效率自然提高。这可以避免目前为了获取补贴而故意增加发动机功率的做法。
2. 选项 2
在方案一的基础上,根据喷雾机的具体配置,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如无人喷杆精准导航、配备防漂移系统、可变喷洒系统、自动喷杆平衡系统或GPS辅助驾驶系统的产品,机器成本会相应增加,这对于提高喷洒质量、降低漂移和提高运营效率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可以根据不同的配置适当增加补贴金额。
补贴分级机制研究
随着补贴政策的不断细化、规范和完善,补贴分类导致的补贴比例过高的问题可能会减少,但不会消失。只要有补贴分类,就会有政策漏洞可以利用,因为依靠少量参数准确分类一个项目等级是不现实的。
1.优化分类和分箱参数
正确评价现行分类和通用产品分类的科学性,对实施效果较好的继续坚持,对存在问题的重新调整。
一是科学选择分级方法。分箱参数分为结构参数和性能参数。目前,大部分补贴分级参数主要以结构参数为主,如拖拉机功率、打包机宽度等。性能参数的选择比较少,只有粮食收割机的进给量等几个。选择按结构参数分类限制了产品结构和阻碍产品创新的风险。科学分析产品的结构特点和功能特点,适当增加机器的性能参数作为分级参数,如单位面积的作业效率。
二是准确设置分箱参数。需要重点关注产品的主要性能,将体现产品主要功能和功能的尺寸设置为分箱参数。例如,反映喷杆式喷雾机主要功能和能力的参数是喷雾宽度而不是发动机功率,打包机是草捆的大小而不是拾取宽度。以功率为分级参数,“大马拉车”、“小机大标准”的问题在所难免四轮拖拉机配件,应慎用。
三是优化产品分类。增加同类产品中新产品的档次,档次尽量覆盖该品类的所有产品,避免出现创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得不到补贴的情况。
四是加强政策引导。通过调整参数设置区分高端和低端产品,避免补贴比例悬殊。
2.提高补贴金额的准确性
对于传统的、传??统的、区域性饱和的机具,按较低的比例计算(如15%);对于薄弱环节、绿色生态、科技创新机具,按接近或等于30%的比例计算。缩小同项目、同类型、不同档次补贴金额的差距。高端产品补贴比例不应低于普通产品,尽量避免高端产品与普通产品的价格差距,进一步提高分级和补贴确定的准确性。如果资金没有用完,可以转入工作补贴级别。
对于补贴比例异常高的产品,在补贴分类方式没有优化之前,降低补贴金额是一剂良药。2019年,山东、山西等省大幅下调大中型轮式拖拉机补贴额度,“大马车”现象迅速降温,初见成效。此外,适当降低补贴金额还具有以下效果。
一是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四万两千斤”的作用。
二是有利于促进包容性政策共享。在资金规模有限的情况下,适当降低额度,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将有助于更多的用户享受到政策的好处。
三是有利于真正发挥市场对供需的引导作用。高补贴标准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市场供需,夸大实际需求,容易造成农机制造产能过剩。适当降低补贴标准可以减少市场的异常干预。
四是有利于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补贴标准高,农民少花钱,不用买一个放在家里。利用率低是资源的浪费。如果闲置的话,那就是巨大的浪费。适当降低补贴标准,减少补贴,使机器购买者购买机具的行为更加理性。他们会考虑商业利益的质量,更注重通过扩大经营、减少机器购买中的盲目性和跟风行为来赚取成本。
五是有利于降低风险。补贴越多,寻租空间越大,管理风险越大。降低补贴标准可以引导企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高市场竞争力上。
3、准确掌握实际补贴比例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关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函》充分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掌握产品实际补贴比例的主动权在省农机化部门,二是30%左右的实际补贴比例在正常范围内。
补贴政策要求的30%是同类设备相对计算标准的上限,但对于同一类的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有的可能是20%,有的可能超过30% ,这是 30%。左右浮动正常是正常的。
但对于个别产品补贴比例异常高的问题,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例如,如果出现重大技术突破或原材料价格下降,农机制造成本就会下降,企业采取价格促销方式是正常的。但如果实际补贴比例过高,超过50%,甚至价格补贴倒挂,都是不正常的。需要考虑产品在质量、性能、配置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问题。
全面提升补贴监管
只有一方面着力优化补贴层级,另一方面关注补贴违规行为,才能全面解决补贴率异常高、虚开票等问题。
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异常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举报处置机制。发现或查实企业违规后,将采取“暂停所有产品补贴资格”或更严厉的处罚。
二是目前暂停和取消补贴资格没有震慑作用,只有经济处罚才能让违规者望而却步。落实经济处罚,配合省级财政部门责令违规企业退还等值补贴资金,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增强违法查处震慑作用。
三是不仅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违规企业不能取消,必须彻查、扣押。
四是让经销商也承担一定的经济处罚,否则就会出现权利相同、责任不同的问题。由于对经销商的处罚过轻,仍存在对生产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的情况。
五是加强各省联动。目前,只有安徽、陕西等部分省份实施了经济处罚。外省联动只取消补贴资格,处罚过轻。
适时试点固定比例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定之初,实行定额补贴办法。但由于市场诚信机制不完善,不少企业通过提高机具价格获得高额补贴,也抬高了农机产品的市场价格。而且,当时财税部门的信息没有联网,资金流向主要是线下,对补贴的监管难度很大。
有鉴于此,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始采取分类补贴的方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固定比例补贴的问题。部门确定项目,补贴部门设置了分类分级、补贴金额计算、企业申请补偿、机器验证检查等一系列补贴程序,增加了整个农机系统的工作量.
在当前大数据、信息化、信息互联互通、跨部门融合等新技术广泛应用,国家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下,恢复试点具备良好条件和基础固定比例补贴。可在补贴层级实施困难的补贴项目试点,稳步推进,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待系统成熟、规范后,当前的困难将迎刃而解。
在定额补贴全面实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现阶段可实行“配额+定额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一是补贴金额由企业按产品价格的30%确定,但不超过该类最高补贴金额。








